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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08年3月1日起開始徵件

108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徵件
一.受理期間:自108年3月1日起至同年4月12日止,採取先線上報名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網址: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二.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教師組:戲劇劇本(108年為傳統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108年為古典詩詞)、童話
學生組:戲劇劇本(108年為傳統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詩詞(108年為古典詩詞)
四.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五.未盡事宜請參閱附件
檔案清單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賴惠真
發布時間:2019-02-27 11:12:34
下架日期: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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