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8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
一、108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自10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8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前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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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海萍
發布時間:2019-02-20 17:16:20
下架日期: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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