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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8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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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8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自10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8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前受理申請。
二、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
檔案清單 108-2-1.DOC
108-2-2.DOC
108-2-3.DOC
108-2-4.DOC
108-2-5.DOC
108-2-6.DOC
108-2-7.DOC
108-2-8.do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海萍
發布時間:2019-02-20 17:16:20
下架日期: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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