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教育部「115年度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畫」,鼓勵符合資格人員踴躍申請。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15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2869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高齡學習發展趨勢,教育部鼓勵培訓合格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以自主自助方式,深入社區、偏鄉地區辦理終身學習課程及活動,擴增高齡者參加終身學習活動之機會。
三、旨揭計畫期程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高齡自主學習團體運作實施期間自115年4月至115年11月止。為利本計畫順利執行,教育部委請國立中正大學協助辦理分區說明會,報名相關規定詳如附件報名須知,時間如下:
(一)北區: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9:30-12:30。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0樓會議廳(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
(二)中區:114年10月17日(星期五) 14:00-17:00,線上辦理。
(三)南區:114年10月13日(星期一) 9:30-12:30。高雄市立鳳翔國民中學視聽教室(高雄市鳳山區保義街100號)。
四、旨揭計畫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申請日期自114年11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實施計畫及報名方式已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
(二)凡申請本計畫之帶領人皆須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簽名或蓋章,並填寫簽署日期),於計畫申請截止日前併同申請文件送至竹興國小辦理,惟申請補助者如符需表明身分者,惠請協助提醒帶領人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違反者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有關「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及填寫範例逕至教育部政風處網站/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專區(https://pse.is/EYW3R)下載。
五、為促進本計畫辦理場地之多元性,並充分結合本部相關場域資源,提供教育部終身學習相關場地供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參考。
六、本計畫聯絡人: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陳小姐、張小姐,05-2720411轉分機26112、26110。
檔案清單 115年度高齡自主學習團體-主辦、協辦縣市及受理範圍資訊.pdf
教育部終身學習場地參考資訊.pdf
115 年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畫說明會議報名須知.pdf
115年教育部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實施計畫.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詹老師
發布時間:2025-09-17 20:16:43
下架日期:2025-11-30







回頂端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