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3點、第4點之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1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76441號函辦理。
二、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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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公文.pdf 114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勞動部公文.pdf 114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公文令.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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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小姐
發布時間:2025-08-12 10:36:17
下架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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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日期:2025-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