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表列人員參加「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分團」之「分區聯盟交流」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3月14日師大公領字第1141007205號函辦理。
二、旨揭會議資訊如下:
(一)時間:114年4月17日(星期四)。
(二)地點:臺中市太平區中華國民小學。
三、參加人員:致民國中詹○翔校長、南湖國小鄭○珠老師、新南國小潘○惠老師。
四、本府同意出席之校長公(差)假登記,餘請上開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如有課務亦請排代。
二、旨揭會議資訊如下:
(一)時間:114年4月17日(星期四)。
(二)地點:臺中市太平區中華國民小學。
三、參加人員:致民國中詹○翔校長、南湖國小鄭○珠老師、新南國小潘○惠老師。
四、本府同意出席之校長公(差)假登記,餘請上開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如有課務亦請排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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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實施計畫.pdf 來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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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林小姐
發布時間:2025-03-24 17:12:03
下架日期:2025-04-07
發布時間:2025-03-24 17:12:03
下架日期: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