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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實施辦法」第10條,業經教育部會銜財政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40100001B號、台財稅字第11404523730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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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40100001E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文、令及修正條文各1份供參。
檔案清單 修正條文.pdf
令.pdf
來文0225.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顧小姐
發布時間:2025-02-27 18:20:41
下架日期: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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