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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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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4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D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A號令修正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郭專員,電話:(02)7736-5661。
五、檢附旨案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檔案清單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
1131224_臺教師(四)字第1132604162A號令_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部分條文.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先生
發布時間:2024-12-27 17:20:45
下架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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