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辦理「107年度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A+領航/初階人才培育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066646號函辦理。
二、為建立校長專業發展機制,提升校長領導知能,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07年度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初階人才培育計畫」
、「107年度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A+領航人才培育計畫」二項計畫,其辦理重點如下:
(一)「107年度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初階人才培育計畫」:
1、資格:擔任校長年資需滿(含)2年以上。
2、人數:分為國小組與國高中職組,各組8-12人。
3、完成學習前準備、課程培訓,及認證作業審查之學員,將由教育部頒發「校長教學領導初階證書」。取得認證資格者,得優先向該縣市教育局(處)申請成立「校長專業學習社群」。
(二)「107年度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A+領航人才培育計畫」:
1、資格:至少擔任校長年資需滿(含)5年以上。
2、人數:分為國小組與國高中職組,各組推薦4-8人。
3、完成學習前準備與課程培訓之學員,通過認證程序,由教育部頒發「校長教學領導A+領航證書」,須協助以下事項:
(1)擔任各縣市教育局(處)所指派之初任校長導入輔工作至少二年。
(2)協助推動「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校長專業學習社群」有關教學領導業務。
三、前揭二項計畫均請有意願之校長踴躍參加,本府將彙整意願名單並薦送至教育部辦理後續相關事項。
四、檢附上開實施計畫。
二、為建立校長專業發展機制,提升校長領導知能,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07年度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初階人才培育計畫」
、「107年度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A+領航人才培育計畫」二項計畫,其辦理重點如下:
(一)「107年度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初階人才培育計畫」:
1、資格:擔任校長年資需滿(含)2年以上。
2、人數:分為國小組與國高中職組,各組8-12人。
3、完成學習前準備、課程培訓,及認證作業審查之學員,將由教育部頒發「校長教學領導初階證書」。取得認證資格者,得優先向該縣市教育局(處)申請成立「校長專業學習社群」。
(二)「107年度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A+領航人才培育計畫」:
1、資格:至少擔任校長年資需滿(含)5年以上。
2、人數:分為國小組與國高中職組,各組推薦4-8人。
3、完成學習前準備與課程培訓之學員,通過認證程序,由教育部頒發「校長教學領導A+領航證書」,須協助以下事項:
(1)擔任各縣市教育局(處)所指派之初任校長導入輔工作至少二年。
(2)協助推動「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校長專業學習社群」有關教學領導業務。
三、前揭二項計畫均請有意願之校長踴躍參加,本府將彙整意願名單並薦送至教育部辦理後續相關事項。
四、檢附上開實施計畫。
檔案清單 |
107E0087856.pdf 107E1883971.pdf 107E1883970.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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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謝泯諺
發布時間:2018-05-10 10:06:58
下架日期:2018-06-01
發布時間:2018-05-10 10:06:58
下架日期: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