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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台中教育大學辦理113學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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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中教育大學113年9月11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1130860290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簡要如下:
(一)招生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之教師)。
1.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公立或私立及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符合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證明或CEF B1級以上閩南語能力證明者。
3.近5年內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級學校可併計)從事閩南語文教學累計滿6學期之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老師,且仍現職者。
(二)報名方式:請符合資格之教師備妥報名文件,於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國立台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文件寄出後,請至「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Z9dZ8M報名,填寫線上報名資料,俾利辦理開班作業(如僅線上報名,未繳交報名文件,視同未繳件不予審查)。
(三)錄取方式:113年11月18日公告錄取名單。
(四)預計上課時間:114年2月至116年2月,學期間之星期六、日,暑假之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或下午6時。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
檔案清單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函.pdf
招生簡章.pdf
相關連結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羅課督
發布時間:2024-09-20 12:16:30
下架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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