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要點」 第3點、第4點行政規則修正規定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分享至X平台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3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2340B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
檔案清單 1130731來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要點第3點及第4點修正.pdf
附件1-國教署(令).pdf
附件2-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odt
附件3-附表.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詹小姐
發布時間:2024-08-02 15:37:00
下架日期:2024-08-15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