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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4月8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0582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擬於113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4月12日(星期五)前以電子檔寄送簡歷表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j37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另案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國教署來函、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30408國教署函.PDF
作業原則.pdf
簡歷表.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4-04-10 09:13:20
下架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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