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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表列人員參加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112學年度藝術領域專業發展輔導共識營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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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0219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112年9月19日(星期二)至112年9月20日(星期三)。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際會議廳-教學研究大樓10樓(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四、參加人員:三灣國小大坪分校賴○庭教師。
五、請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檔案清單 附件工作坊課表.pdf
來文.pdf
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林小姐
發布時間:2023-09-18 10:54:56
下架日期: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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