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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苗栗縣初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初賽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報名期程:自112年10月2日(星期一)起至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止,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
(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3份,並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或註冊組章戳(個人組)。
1、2份報名表於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寄(送)達本縣建功國民小學輔導室,始完成報名手續(以送達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考量郵件遞送時間,逾期概不受理)【地址:360苗栗市中正路241號;電話:320043#756】。
2、1份報名表自留並攜帶至全國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
(三)報名單上各項資料應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
(四)為利中英文版獎狀製作,請參賽學校於報名同時填寫「112學年度舞蹈比賽苗栗縣初賽相關資料Google表單」(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S6GjYi948PrKTkrg8)。
(五)領隊會議訂於112年11月1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建功國小辦理(不另通知),未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比賽順序,不得異議。
(六)比賽日期及地點:112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假苗栗縣巨蛋體育館(苗栗市國華路1146號)舉行。
(七)彩排日期及時間:112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7時,團體組每1團體限登記1次彩排時段,每時段30分鐘,於領隊會議時登記;個人組自93學年度起即取消彩排。
三、後續相關競賽資訊及比賽成績將公布於本府教育處網站-最新消息公告-藝文比賽專區;當日成績併同張貼於苗栗巨蛋體育館「成績公佈專區」。
四、參加本縣比賽榮獲各類組第一名(評分須達80分以上),由本府逕向全國賽主辦單位報名參加決賽。
五、報名補助含鐘點費、服裝、道具、車資及比賽耗材(如化妝用具)等,於報名後另案核定,補助額度如下:
(一)個人組:每隊補助金額新臺幣(下同)5,000元,每校最高補助2萬元。
(二)團體組:每隊補助金額2萬元,每校最高補助6萬元。
檔案清單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苗栗縣初賽實施計畫-核定版.pdf
相關連結 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陳課督
發布時間:2023-08-27 10:07:51
下架日期: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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