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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頭份市六合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校車駕駛人員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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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頭份市六合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校車駕駛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苗栗縣政府辦理校車駕駛人員甄選相關規定
貳、報名日期:112年7月13日起每日上午九時至十點止受理報名。
參、簡章及報名表地點:苗栗縣六合國民小學 總務處﹙電話:037–663065﹚或由教育處首頁(https://www.mlc.edu.tw/System/main/Home/Index.php)及本校網站首頁(https://lhes.mlc.edu.tw/Home/Index.php)自行下載。
肆、報考資格及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具營業用小客車駕駛執照者。
二、男女均可,(男性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
三、國小以上畢業具有愛心,願意為學童上下學交通付出心力者。
伍、校車駕駛人員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繳驗國民身份證影本,檢附正本核驗﹙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均不得報考﹚,男性須繳交退伍證明或無須兵役之證明。
二、繳畢業證書影本,檢附正本核驗。
三、繳營業用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檢附正本核驗。
四、繳經歷證件影本,檢附正本核驗。
五、填寫報名表乙份,各欄位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
六、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並書寫受信人姓名、地址。
陸、錄取名額:依成績高低排序錄用司機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柒、甄選方式︰
一、特殊加分:50分 (依下列四項指標合併計分)
1、學歷﹙國、初中小以下畢業10分,高中以上畢業15分﹚。
2、具有營業用大客車駕駛執照者15分,營業用小客車駕駛執照者10分。
3、司機經歷:(本項加分最高以20分為限)。
擔任本縣內學校司機滿1年以上者〈含1年,未滿1年不給分〉5分, 曾擔任本校司機2年以下者10分,2年以上3年以下者15分,3年以上者20分。
二、口試:50分
1、專業知識與素養。
2、駕駛習慣態度等。
3、配合學校行政能力及意願等。
捌、評選日期:112年7月13日﹙星期一﹚起每日上午十一時開始。
玖、錄取聘用:
一、錄取名單於評選當日下午五點以前公告於學校及教育處網站。
二、錄取者應於公告錄取七日內上午十點前,至本校報到並簽約逾時未報到者,
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工作期間為112年8月30日起至113年6月30日。
四、本次率取者於本學年度中表現優異,並經本校評選通過者,得同意續約。惟續約以五次為限。
檔案清單 校車駕駛甄選簡章112學年.pdf
發布人:六合國小 古昌椿
發布時間:2023-07-07 08:26:33
下架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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