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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品管人員於其負責工程申報完工後改登錄於其他工程疑義乙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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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11月14日工程管字第10600357250號函暨106年11月15日府計管字第1060222170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工程會來函供參。
檔案清單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pdf
發布人:國民教育科 郭芳江
發布時間:2017-11-16 12:42:33
下架日期: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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