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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 」請各校辦理公共工程時下載參卓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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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秉生態保育、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之原則,以積極創造優質的環境,工程會已訂定「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並以106年4月25日工程技字第10600124400號函送公共工程計畫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二、考量各地方政府辦理公共工程亦應注重生態永續,營造友善環境,爰請參考旨揭檢核機制,辦理工程各階段之檢核作業,亦得依各工程特性及需求,研訂各類工程生態檢核相關執行參考手冊或原則,納入公民參與、資訊公開等機制外,並針對相關工程主辦人員、廠商與民間團體等進行生態檢核推廣與教育訓練。
三、旨揭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其電子檔公開於工程會網站(http://www.pcc.gov.tw)首頁>工程技術>永續公共工程。
檔案清單 工程會函.pdf
發布人:國民教育科 郭芳江
發布時間:2017-11-16 12:42:35
下架日期: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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