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國小徵特教日薪代理教師一名
一、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報名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之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具有「國小特教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大學畢業者。
三、甄選類別:特教班日薪代理教師(兼特教班導師)1名。
四、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07年7月1日止(三個月一聘;若借調教師提前復職,則無條件解聘)。
五、甄選程序:經本校資格審查並面試通過後,呈請校長擇優聘用。
六、報名日期:
1.第一次招考報名日期:106/11/14上午8時至12時。
2.第二次招考報名日期:106/11/16上午8時至12時。
3.第三次招考報名日期:106/11/20上午8時至12時。
4.第四次招考報名日期:106/11/21上午8時至12時。
七、甄選日期:
1.第一次甄選日期:106/11/14下午13時至16時。
2.第二次甄選日期:106/11/16下午13時至16時。
3.第三次甄選日期:106/11/20下午13時至16時。
4.第四次甄選日期:106/11/21下午13時至16時。
八、報名方式:請填具簡歷及相關學歷證件e-mail至annie@wenshanes.mlc.edu.tw,或親赴文山國小洽特教組林組長或輔導室張主任報名。 聯絡電話輔導室張主任037-320406#215 特教組林組長037-320406#221。
九、報名表請自行下載。
十、本次甄選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錄取,缺額補滿,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爰請注意本校及教育處公告。
二、報名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之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具有「國小特教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大學畢業者。
三、甄選類別:特教班日薪代理教師(兼特教班導師)1名。
四、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07年7月1日止(三個月一聘;若借調教師提前復職,則無條件解聘)。
五、甄選程序:經本校資格審查並面試通過後,呈請校長擇優聘用。
六、報名日期:
1.第一次招考報名日期:106/11/14上午8時至12時。
2.第二次招考報名日期:106/11/16上午8時至12時。
3.第三次招考報名日期:106/11/20上午8時至12時。
4.第四次招考報名日期:106/11/21上午8時至12時。
七、甄選日期:
1.第一次甄選日期:106/11/14下午13時至16時。
2.第二次甄選日期:106/11/16下午13時至16時。
3.第三次甄選日期:106/11/20下午13時至16時。
4.第四次甄選日期:106/11/21下午13時至16時。
八、報名方式:請填具簡歷及相關學歷證件e-mail至annie@wenshanes.mlc.edu.tw,或親赴文山國小洽特教組林組長或輔導室張主任報名。 聯絡電話輔導室張主任037-320406#215 特教組林組長037-320406#221。
九、報名表請自行下載。
十、本次甄選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錄取,缺額補滿,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爰請注意本校及教育處公告。
檔案清單 |
報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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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文山國小 林德媛
發布時間:2017-11-10 20:54:08
下架日期:2017-11-24
發布時間:2017-11-10 20:54:08
下架日期: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