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111年度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初賽防疫措施,請各競賽員配合。
一、本府111.6.20以府教社字第1110116077函發文各校在案,先予敘明。
二、查旨揭競賽相關防疫措施,業於111年度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初賽競賽員注意事項第十一點規定並於111年4月7日以府教社字第1110063147號函發布在案,再予敘明。
三、重申旨案防疫措施,請各競賽員及學校協助配合辦理:
(一)各參賽及入場人員請確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管控自身健康狀況,如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者,禁止參加比賽。
(二)競賽員若於現場量測有發燒(額溫高於攝氏 37.5 度或耳溫高於攝氏 38 度)情形,不得入場參賽亦不得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三)活動期間參與人員應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進入競賽校園前,需實施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工作,並依個人需求自備口罩。
四、請各校依據前揭規定確實掌握所屬競賽員及帶隊人員個人健康狀況;如有隱匿事實,經查明屬實者,將受「傳染病防治法」處以罰緩,並取消參賽資格;倘於競賽結束後發現,其成績不予計分。
五、檢附「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初賽競賽員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乙份,每位競賽員填寫1張,填妥後由各校自行保管備查;以戶籍地報名參加社會組競賽者,於報到時填寫繳交。
二、查旨揭競賽相關防疫措施,業於111年度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初賽競賽員注意事項第十一點規定並於111年4月7日以府教社字第1110063147號函發布在案,再予敘明。
三、重申旨案防疫措施,請各競賽員及學校協助配合辦理:
(一)各參賽及入場人員請確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管控自身健康狀況,如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者,禁止參加比賽。
(二)競賽員若於現場量測有發燒(額溫高於攝氏 37.5 度或耳溫高於攝氏 38 度)情形,不得入場參賽亦不得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三)活動期間參與人員應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進入競賽校園前,需實施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工作,並依個人需求自備口罩。
四、請各校依據前揭規定確實掌握所屬競賽員及帶隊人員個人健康狀況;如有隱匿事實,經查明屬實者,將受「傳染病防治法」處以罰緩,並取消參賽資格;倘於競賽結束後發現,其成績不予計分。
五、檢附「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初賽競賽員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乙份,每位競賽員填寫1張,填妥後由各校自行保管備查;以戶籍地報名參加社會組競賽者,於報到時填寫繳交。
檔案清單 |
111語文初賽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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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洪小姐
發布時間:2022-06-24 11:19:59
下架日期:2022-06-25
發布時間:2022-06-24 11:19:59
下架日期:2022-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