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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1學年度第3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日臺教文(六)字第1110054128號函辦理。
二、旨揭商借教師甄選類科與名額:小學部教師2名。
三、商借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四、檢附教育部來函及甄選簡章共計2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10601教育部函.pdf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1學年度第3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2-06-07 09:30:16
下架日期: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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