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申請縣外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注意事項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18日北市教人字第1113043929號函辦理。
二、有關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一份供參。
二、有關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一份供參。
檔案清單 |
1110418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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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2-04-20 17:46:51
下架日期:202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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