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申請縣外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注意事項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12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10483435號函辦理。
二、有關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及「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各一份供參。
二、有關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及「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各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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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12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來文附件-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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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2-04-15 10:34:23
下架日期: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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