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表列人員參加綜合活動領域輔導群分區研討會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3月7日師大公領字第1111005810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1年4月15日(五)9:20-16:00。
(二)地點: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201教室(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 171 號)。
三、參加人員:南湖國中王淑韻老師。
四、請上開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二、旨揭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1年4月15日(五)9:20-16:00。
(二)地點: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201教室(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 171 號)。
三、參加人員:南湖國中王淑韻老師。
四、請上開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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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7-轉知綜合團.pdf 111.3.7-轉知綜合團 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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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陳小姐
發布時間:2022-03-23 16:23:04
下架日期:2022-04-05
發布時間:2022-03-23 16:23:04
下架日期:2022-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