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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辦理「中華民國第26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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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2569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表揚優良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選拔要點相關資料詳如附件。
三、請於111年4月15日前逕送候選人相關資料予衛生福利部評選,逾期視同無推薦人選。
檔案清單 第26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pdf
發布人:國民教育科 林小姐
發布時間:2022-03-02 17:21:48
下架日期: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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