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03010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檔案清單 111.1.14-附件1.pdf
111.1.14-附件2.odt
111.1.14-來文.pdf
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陳小姐
發布時間:2022-02-10 15:59:37
下架日期:2022-02-24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