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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100147359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8日臺教技(二)字第1100147359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 moe.gov.tw)下載。
三、若對該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黃雅妮小姐(電話:02-7736-5850)。
四、檢附教育部來函、教育部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共計3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01108教育部函.pdf
1101108教育部令.pdf
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修正條文.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1-11-10 10:14:43
下架日期: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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