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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 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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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5日臺教人(二)字1100131766B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來函、教育部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共計3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01025教育部函.pdf
1101025教育部令.pdf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一點、第二點修正規定.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1-11-08 10:26:13
下架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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