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表列人員參加國中「定期會議暨英語寫作比賽會議」
一、依據本縣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會議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110年11月3日(星期三)09:00-16:00。
(二)地點:本縣新港國中小校長室。
三、參加人員:教育處杜思慧課督、新港國中小吳雲道校長、劉靖珍老師、吳美容主任、謝智旭老師、鄭惠瑜老師、吳奕嫺老師、烏眉國中林育伸校長、泰安國中小絲玉霞校長、三灣國中羅玉琴校長、頭份國中陳鴻錦老師、南莊國中駱麗桑老師、通霄國中紀懿娟老師、頭屋國中洪淑貞主任、大湖國中管陵足老師。
四、請參加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登記及課務排代。
二、旨揭會議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110年11月3日(星期三)09:00-16:00。
(二)地點:本縣新港國中小校長室。
三、參加人員:教育處杜思慧課督、新港國中小吳雲道校長、劉靖珍老師、吳美容主任、謝智旭老師、鄭惠瑜老師、吳奕嫺老師、烏眉國中林育伸校長、泰安國中小絲玉霞校長、三灣國中羅玉琴校長、頭份國中陳鴻錦老師、南莊國中駱麗桑老師、通霄國中紀懿娟老師、頭屋國中洪淑貞主任、大湖國中管陵足老師。
四、請參加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登記及課務排代。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陳雨葳
發布時間:2021-11-01 16:45:23
下架日期:2021-11-15
發布時間:2021-11-01 16:45:23
下架日期: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