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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教育部處理違反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第3點、第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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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處理違反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第3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99404A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來文、發布令及修正規定。
檔案清單 來文.pdf
修正規定.pdf
發布令.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品禎
發布時間:2021-10-07 11:17:00
下架日期: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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