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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文化部語言友善及創作應用補助作業要點」請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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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文化觀光局府文客字第1100010747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要點相關資訊如下:
1.申請資格: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而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以「創作及應用」為限,且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2.受理申請日期: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
3.報名網址: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三、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檔案清單 文化觀光局公文.pdf
補助作業要點Q&A.pdf
補助作業要點.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鄧宇萱
發布時間:2021-10-04 08:03:37
下架日期: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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