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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0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高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而未同時取得學校學籍之學生)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10201A號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學生參與技藝競賽相關規定,享有平等參與技藝競賽之權益。
三、高中教育階段費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校學籍學生,可參加分區承辦學校初賽,成績達各分區承辦學校推薦學生參加決賽之標準者,以外加名額推薦,不占各分區承辦學校之推薦名額。
四、如有相關諮詢或報名問題等,請逕洽總承辦學校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3)545-6611,轉分機1230。
檔案清單 高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來文.pdf
高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附件.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徐郁欣
發布時間:2021-09-16 16:57:12
下架日期: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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