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110年全國運動會期間各縣市隊職員可憑證參觀新北市文觀局所屬館舍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依據中華民國110年全國運動回籌備處110年9月9日110全運會第1103549944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影本乙份。
檔案清單 110年全國運動會期間各縣市隊職員可憑證參觀新北市文觀局所屬館舍訊息通知函文.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黃國峰
發布時間:2021-09-11 14:59:53
下架日期:2021-09-24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