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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苗栗縣初賽實施計畫」及「110學年度全國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各乙份。

一、「110學年度全國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已於110年8月18日函文諒達,因內容有所誤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110年8月24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01020863號函文更新(如附件)。
二、本縣初賽相關資訊:
(一)比賽地點:苗栗縣巨蛋體育館(苗栗市國華路1146號)
(二)比賽期程:
1.場地佈置: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7時。
2.彩排日期及時間: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7時。
3.比賽日期及時間: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三)報名日期及地點:
1.110年10月4日(星期一)起至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止,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一式3份,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或註冊組章戳(個人組)後,2份報名表於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前寄(送)達建功國民小學輔導室,始完成報名手續(不以郵戳為憑,請考量郵件遞送時間,逾期概不受理)【地址:苗栗市中正路241號;電話:320043#756】。1份報名表自留並攜帶至全國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
2.報名單上各項資料應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
3.領隊會議定於1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苗栗縣建功國民小學辦理(不另通知),未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4.比賽成績均公布於苗栗縣政府教育網站-最新消息公告-藝文比賽專區;當日成績亦張貼於苗栗巨蛋體育館「成績公佈專區」。
5.參加本縣比賽榮獲各類組第一名(評分須達80分以上),由本府逕向全國賽主辦單位報名參加決賽,(上列第一名不得有同名次)。
6.本次獎狀印製需有中英文,請參賽學校於報名同時填寫相關資料(如附件), 並E-mail至wsl5420@webmail.mlc.edu.tw王少蓮老師收,檔名請註明「OO學校-110學年度舞蹈比賽苗栗縣初賽相關資料填報」。
(四)本縣初賽報名補助:含鐘點費、服裝、道具、車資及比賽耗材(如化妝用具)等,於報名後另案核定。
1.個人組:每隊補助金額5,000元整,每校最高補助2萬元整。
2.團體組:每隊補助金額2萬元整,每校最高補助6萬元整
三、旨揭比賽為落實相關防疫措施,比賽期間不開放民眾觀賞。
檔案清單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苗栗縣初賽實施計畫.pdf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pdf
附件二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苗栗縣初賽相關資料填報.ods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涂裕彩
發布時間:2021-08-30 09:44:33
下架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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