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 規範」修正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規範」,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0513B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來文、發布令及旨揭實施規範。
檔案清單 |
來文.pdf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課程實施規範.pdf 發布令.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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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品禎
發布時間:2021-07-30 19:55:24
下架日期:2021-08-12
發布時間:2021-07-30 19:55:24
下架日期: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