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勞動部辦理110年度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延長就業媒合期限及轉職就業期限規定。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15日臺教技(儲專)字第1100094520號函辦理。
二、本(110)年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本年5月19日起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3級,國內內需服務業受到相當衝擊,考量本年參與本計畫事業單位因人力規劃、配置及職缺需求下降,青年轉職就業媒合困難提高,為減緩疫情之衝擊,就業媒合期限由本年8月31日延長至9月30日,轉職就業期限由2個月延長為3個月(即自最近一次離職日起3個月內須再就業)。
三、相關資訊請至旨揭計畫官網查詢。
二、本(110)年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本年5月19日起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3級,國內內需服務業受到相當衝擊,考量本年參與本計畫事業單位因人力規劃、配置及職缺需求下降,青年轉職就業媒合困難提高,為減緩疫情之衝擊,就業媒合期限由本年8月31日延長至9月30日,轉職就業期限由2個月延長為3個月(即自最近一次離職日起3個月內須再就業)。
三、相關資訊請至旨揭計畫官網查詢。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徐苡晴
發布時間:2021-07-20 13:59:41
下架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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