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1份,並自本(110)年7月5日起生效
一、依據本府110年7月14日府消管字第1100009148號函暨行政院110年7月5日院臺忠字第1100178160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修正第七點、第十點及第十三點,修訂內容詳如附件。
二、旨揭要點修正第七點、第十點及第十三點,修訂內容詳如附件。
檔案清單 |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修正.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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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國民教育科 邱淑君
發布時間:2021-07-15 13:04:22
下架日期: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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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日期:202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