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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設備及活動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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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57379C號函辦理。
二、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設備及活動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57379B號令修正發布。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檔案清單 110令.pdf
110要點修正規定.odt
110修正對照表.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海萍
發布時間:2021-06-11 17:32:47
下架日期: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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