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第3點修正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6月1日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電子檔將置於「教育部體育署-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法律、法規及行政規則-法規查詢系統」,可自行下載。
三、檢附令、函及修正規定。
檔案清單 令.pdf
函.pdf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第三點修正規定.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江秀英
發布時間:2021-06-03 10:34:32
下架日期:2022-06-30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