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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臺北市110學年度市立國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請惠予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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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5日北市教中字第1103030953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該市110學年度市立國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事宜,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可逕行至該局網頁「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處下載。請詳簡章內容,依規定檢具相關報名文件,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並送至該局指定信箱:edu_hse.12@mail.taipei.gov.tw。
三、請轉知貴校具有國中校長任用資格者,檢附「臺北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名單」1份。
檔案清單 附件.odt
附件2.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甘生明
發布時間:2021-03-17 16:06:40
下架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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