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0年度「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徵件相關訊息。
一、依據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110年2月20日財法親愛文化字第110000003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補助對象為全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3萬元為原則。
三、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活動須於110年8月至111年7月間辦畢。
四、計畫及申請表件請上網查詢,網址: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
五、本案若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林姵君,聯絡電話:(049)2316387。
二、旨揭計畫補助對象為全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3萬元為原則。
三、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活動須於110年8月至111年7月間辦畢。
四、計畫及申請表件請上網查詢,網址: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
五、本案若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林姵君,聯絡電話:(049)2316387。
檔案清單 |
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文化攜手計畫MX-M654N_20210225_132436.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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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詹雨涵
發布時間:2021-03-08 12:26:14
下架日期:2021-04-30
發布時間:2021-03-08 12:26:14
下架日期: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