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0年度「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徵件相關訊息。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依據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110年2月20日財法親愛文化字第110000003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補助對象為全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3萬元為原則。
三、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活動須於110年8月至111年7月間辦畢。
四、計畫及申請表件請上網查詢,網址: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
五、本案若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林姵君,聯絡電話:(049)2316387。
檔案清單 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文化攜手計畫MX-M654N_20210225_132436.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詹雨涵
發布時間:2021-03-08 12:26:14
下架日期:2021-04-30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