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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政府縣109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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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2月25日府教特字第1100065235A號函辦理。
2.旨揭助學金申請期間自110年3月1日起至同年3月15日止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檢附申請辦法暨公文表件供參。
檔案清單 來文.pdf
實施要點.pdf
申請書.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張文禓
發布時間:2021-03-02 09:57:27
下架日期: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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