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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政府「109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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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高雄市政府110年2月17日府高市教高字第11031011900號函辦理。
2.旨揭助學金申請期間自110年3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檢附申請辦法暨公文供參。
檔案清單 來文.pdf
實施辦法.pdf
申請書.odt
申請書範例.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張文禓
發布時間:2021-02-22 17:02:05
下架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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