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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縣政府110年第一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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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桃園縣政府110年2月20日桃原教字第110002375號函辦理。
2.旨揭助學金申請期間自110年3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檢附申請辦法暨公文供參。
檔案清單 來文.pdf
實施要點.pdf
申請書.pdf
申請範例.pdf
查核單.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張文禓
發布時間:2021-02-22 17:08:06
下架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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