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公告「高空彈跳活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第7條、第9條、第11條修正

返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一、「高空彈跳活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第7條、第9條、第11條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2月17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04933H號令修正發布。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法規檢索下載。
檔案清單 法規修正.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潘建達
發布時間:2021-02-18 16:13:18
下架日期:2021-03-04







回頂端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