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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辦理「110年度苗栗縣頭份市、獅潭鄉國中小校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作業

1.標租標的:本縣頭份市、獅潭鄉國中小校舍屋頂(詳本案太陽能候選清單)。
2.聯絡人:苗栗縣新興國小總務主任羅建忠。
3.聯絡電話:(037)663855分機31。
4.傳真號碼:(037)688896。
5.電子郵件信箱:jeep0824@gmail.com
6.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標租。
7.評選原則:投標承租廠商之投標文件,先行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之評選。
8.資格符合之投標承租廠商,由評選作業工作小組先進行初審作業,再由評選委員會召開會議進行評選。
9.決標方式:採最有利標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以獲得評選委員評定,詳細規定參閱評選須知。
10.投標文件領取: 電子領標:凡具投標資格者可於本機關公告之日起至截標期限止,於本校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sses.mlc.edu.tw/)-電子公佈欄。
11.截止投標時間。110年3月2日下午12時整。
12.開標時間:訂於110年3月2日上午14時,整於本校校長室辦理投標承租廠商之投標文件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之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另行通知。
13.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苗栗縣頭份市下興里水源路157號(本校總務處)。
14.評審時間:110年3月5日上午14時30分,地點:苗栗縣體育場(苗栗縣苗栗市嘉盛里經國路 4 段 79 號)
15.履約地點:苗栗縣頭份市、獅潭鄉各國中小。
16.廠商資格:凡經政府立案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4000萬元以上,並具備合格證件。
17.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18.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2000峰瓩(kWp)以上(含該投標廠商及其100%投資之子公司或受其100%投資之母公司合計)。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19.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17條、第18條及第24條之限制。
20.大陸地區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之限制。
21.本標租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22.其它投標應注意事項請參閱投標須知、出租契約書、評選須知。
檔案清單 00太陽能公告.pdf
附件1太陽能發電候選清冊.pdf
02校園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契約-1100129.pdf
附件3外標封v1.pdf
附件2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檢驗表.pdf
附件5切結書v1.pdf
01校園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投標須知-1100129.pdf
附件8投標單v4.pdf
附件7退還押標金申請書v1.pdf
附件9標單封v1.pdf
附件6委託代理授權書v1.pdf
附件11租賃標的清冊.pdf
附件10-國有公用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租賃案評選須知V7.pdf
附件4資格審查表lu.pdf
發布人:新興國小 羅建忠
發布時間:2021-02-05 16:53:43
下架日期: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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