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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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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月26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00064576號函辦理。
二、旨案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檔案清單 文.pdf
附件.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劉又慈
發布時間:2021-01-30 14:55:39
下架日期: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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