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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職業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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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費收費標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32452B號令廢止,檢送來文、發布令影本(含廢止條文)1份,請查照。
檔案清單 來文.pdf
廢止令.pdf
職業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費收費標準.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品禎
發布時間:2020-11-18 16:52:44
下架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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