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後109學年度資通訊應用大賽-暖身賽實施計畫1份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0月12日北市教資字第1093093607號函辦理。
二、本次主要修正格鬥機器人競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參賽對象及人數規定:原規定指導教師應為報名學校所屬教師,修正為領隊教師應為報名學校所屬教師,並加註指導教師得擔任領隊教師。
(二)修正格鬥機器人-學生賽「機器人足球」競賽規範之競賽方式及競賽場地。
(三)修正「格鬥機器人公開賽」圖示。
三、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及來文乙份。
二、本次主要修正格鬥機器人競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參賽對象及人數規定:原規定指導教師應為報名學校所屬教師,修正為領隊教師應為報名學校所屬教師,並加註指導教師得擔任領隊教師。
(二)修正格鬥機器人-學生賽「機器人足球」競賽規範之競賽方式及競賽場地。
(三)修正「格鬥機器人公開賽」圖示。
三、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及來文乙份。
檔案清單 |
來文.pdf 臺北市 109 學年度資通訊應用大賽─暖身賽實施計畫(已修正).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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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彥禎
發布時間:2020-10-20 17:48:24
下架日期:2020-11-02
發布時間:2020-10-20 17:48:24
下架日期:2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