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9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各分區初賽與總決賽活動當日鼓勵以客語為主要使用語言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10月13日府教社字第1090154276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客語生活環境,109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各分區初賽與總決賽活動當日,請與會人員(包含活動主持人、與會貴賓、參賽學校之選手及相關人員等)進入活動會場後,以客語為主要使用語言,以營造校園「講客」環境。
二.為營造客語生活環境,109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各分區初賽與總決賽活動當日,請與會人員(包含活動主持人、與會貴賓、參賽學校之選手及相關人員等)進入活動會場後,以客語為主要使用語言,以營造校園「講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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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為營造客語生活環境,109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各分區初賽與總決賽活動當日,請轉知並鼓勵與會人員(包含活動主持人、與會貴賓、參賽學校之選手及相關人員等)進入活動會場後,以客語為主要使用語言,以營造校園「講客」環境,請查照。-來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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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劉佳翔
發布時間:2020-10-15 09:32:47
下架日期: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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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日期:202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