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立三義高級中學109學年度第一學期 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依苗栗縣政府109年08月11日府教特字第1090159209號。
(二)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錄取名額: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正取一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身心健康,無酗酒、抽菸習慣及法定傳染病;品行端正,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學生上課時間內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四、工作內容:
(一)在教師督導下,協助照料特教學生,如生活自理輔導、午餐指導、午睡照顧等。
(二)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生活等輔導事宜。
(四)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協助辦理特殊教育相關活動。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
(八)應完成苗栗縣政府辦理之職前教育訓練36小時,且每年應參加相關特教研習課程至少9小時。
五、聘用時間:自109年8月31日起至110年1月20日。
**相關詳情請參閱簡章內容
(一)依苗栗縣政府109年08月11日府教特字第1090159209號。
(二)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錄取名額: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正取一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身心健康,無酗酒、抽菸習慣及法定傳染病;品行端正,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誠;學生上課時間內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四、工作內容:
(一)在教師督導下,協助照料特教學生,如生活自理輔導、午餐指導、午睡照顧等。
(二)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生活等輔導事宜。
(四)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協助辦理特殊教育相關活動。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
(八)應完成苗栗縣政府辦理之職前教育訓練36小時,且每年應參加相關特教研習課程至少9小時。
五、聘用時間:自109年8月31日起至110年1月20日。
**相關詳情請參閱簡章內容
活動時間 | 2020-08-13 12:00:00 ~ 2020-08-24 1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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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清單 |
公告簡章.pdf |
相關連結 |
苗栗縣三義高中 |
發布人:三義高中(國中部) 賴怡年
發布時間:2020-08-13 14:16:08
下架日期:2020-08-27
發布時間:2020-08-13 14:16:08
下架日期: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