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申請縣外介聘至高雄市相關注意事項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21日高市教中字第10932441000號函辦理。
二、有關該市教師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詳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來函1份供參。
二、有關該市教師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詳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來函1份供參。
檔案清單 |
1090421-高雄市-有關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作業(以下簡稱臺閩介聘)說明,請轉知貴轄學校及申請是項介聘作業教師參考,請查照。.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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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盈孜
發布時間:2020-04-24 10:58:31
下架日期: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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